林倫偉促保大廈電力安全
【本報消息】本澳現有四千多棟逾三十年樓齡大廈,議員林倫偉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會否規定一定年期的舊樓,要定期驗樓及維修保養,從而確保大廈公共電力裝置的安全。
林倫偉指出,不少大廈公共電力裝置老舊,而且長期缺乏定期檢修,存在安全隱患。為推動業主重視公共電力裝置的安全,政府應考慮立法強制驗樓。雖然目前有相關法律規定現有建築物應以五年為一期進行保養維修,以維持使用情況良好,但有關規定並無罰則,實際上難以執行。
政府應有措施協助業主處理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安全隱患;與此同時,電力公司也要考慮增益社會責任,提供適切協助。要求政府交代在資助小業主維修樓宇的舉措中,當局會否優先處理大廈的公共電力裝置安全隱患?
他又關注當局會否推動電力公司負更大的社會責任,為保障大廈電力安全方面提供更多協助和支援?未來能否透過修改電力專營合同,讓電力公司有權處理大廈公共電力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