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十三歲女童偷嘗禁果
中學生被控兒童性侵罪
【本報消息】十四歲少女情竇初開,八月中旬透過手機應用程式認識十八歲青年勞某,當時只有十三歲的事主與勞某火速“撻着”發展成為情侶,雙方於筷子基區住所發生性行為,最終事件被事主父親揭發,十月中旬向司警報案,至昨日司警人員到疑人住所將其截獲。
涉案青年姓勞,十八歲,報稱中學生。警方以對兒童之性侵罪,對其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
司警發言人透露,事主與疑犯透過手機通訊軟件認識,相識十多日後發展成為情侶,其後在女方自願下,於勞某位於筷子基區住所偷嘗禁果。誰料事後雙方關係變差,最終分手收場。事主十月份下旬在家中透過電話與勞某爆發爭執,引起父親注意,查問下揭發事件,並向司警局報案。
經調查後,司警透過關注少年組鎖定疑犯身份,並於昨日到筷子基住所將勞某帶走調查。期間勞某承認犯案,聲稱當時知道事主只有十三歲。
由於事主父親要求追究刑事責任,警方對勞某落案起訴,移交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