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地盤工販毒待判
【本報消息】一名有販毒案底的港青,涉出獄約一年後用底褲運毒來澳。其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全部承認指控,辯稱家中破產,一時受不住金錢誘惑犯罪,答應法庭未來會改過自新。案件押後宣判。
男被告姓林,二十一歲,香港人,報稱地盤工人。於一四年在香港有販毒案底,當時被判囚三年。現被控一項不法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
案情顯示,去年十一月八日晚上,林某在香港以二千元向一名叫“天哥”的男子購買毒品後,便應其邀請來澳販毒。翌日凌晨約二時半,林某由香港乘船前往外港客運碼頭後,打算乘坐的士離開,隨即左顧右盼。司警上前截查,發現林某底褲內藏有十包疑似是可卡因的毒品。
林某於庭審中承認指控,供稱有吸毒習慣,事成後約有兩萬元報酬。他指,出獄後雖有工作,但家中突然破產,兄長亦要組織家庭,一時受不住金錢誘惑鋌而走險。辯方於結案陳詞中認為,按法例,該案的販毒罪應被吸毒罪的所吸收,請求法庭開釋有關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