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措施確保貸出公帑有效回收
工商基金加強財力審查
【本報消息】經濟局訊:根據第八 / 二○○三號行政法規,工商業發展基金向企業提供財政援助,協助企業改善經營,以確保本澳經濟得以穩健發展。於二○○八年下半年開始,由於受到國際金融海嘯影響,經濟出現下滑,各個行業受到嚴重衝擊。
澳門特區政府為協助本澳航空業界度過難關,穩定經濟,接受“非凡航空”的援助申請並以其母公司“鷹揚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作為保證人,透過工商業發展基金於二○○八年至二○○九年向“非凡航空”提供援助貸款,合共二億一千二百萬澳門元。
未找到保證人財產
由於“非凡航空”未能按期返還款項,工商業發展基金於二○一○年展開追討“非凡航空”欠款的訴訟程序,同時,透過代表律師嘗試在香港對保證人進行追討程序,包括查找其資產。截至目前,工商業發展基金已透過一切合法途徑,均未能找到保證人有任何財產。至二○○八年,相關破產案已被法院因“非凡航空”資不抵債而命令作歸檔處理,法院亦最後決定,無需繼續進行其保證人所持有之股份的變賣。
嚴格要求還款保證
對於巨額援助的借款人及保證人無法償還援助款項,工商業發展基金已於二○一五年內部檢討,採取一系列改善措施,尤其針對保證人的財務能力審查,進一步嚴格要求債務人提供更強及更合適的還款保證,如要求其必須提供具財政實力的保證人及提供相關的財產作抵押等,以確保貸出公帑可有效回收。工商業發展基金在未來將繼續依法對本澳企業提供適切的支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