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將細化指引監管掘路
有意見指道路重複開挖是跨部門協調無效
【本報消息】本澳每年逾三千宗道路工程,民政總署道路渠務部代部長何萬謙在澳門論壇表示,隨着城市設施不斷更新擴容,預期道路工程仍高踞不下。有嘉賓認為道路重複開挖關鍵在跨部門協調未發揮實效。
整體考慮工程影響
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在黑沙環公園舉行,邀請何萬謙,交諮委委員黃承發,建造商會常務理事施銘培及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討論道路掘不停的問題。
何萬謙表示,民署未來會細化工作指引,把施工位置的交通及行人通行等因素納入每項開挖工程範圍的考量,並要求申請准照的承批人附有交通局意見,以便更準確判斷施工範圍及施工日數。部分道路工程若全面開挖,固然更有利施工單位,亦有助縮短工期,但涉及行人路及停車位等,影響居民較大,要整體考慮分期開挖。
要交詳盡掘路計劃
施銘培認為,澳門道路大小不一,工程複雜度不同,明確定義施工路段又不准重複開挖,恐增加操作困難,小工程難以開展。他以東望洋新街道路工程為例,認為民署並非錯晒,若該街道一次過開挖,可能要取消幾十個車位及搬遷巴士站等,影響居民。
他表示,政府雖每年要求各專營公司提交下半年或明年度的掘路計劃,以便統籌開挖,但掘路資料不夠詳盡,專營公司經常事後新增或改動工程位置,民署又不得不批准開工,令協調成效打折扣。政府必須態度強硬,要求公司遞交詳盡的掘路計劃,新增工程不隨便批准動工。
標註範圍提高實效
葛萬金認為,問題關鍵不在於交通及出行,是在於跨部門協調形同虛設,如影響車位及巴士站,可與其他部門溝通另覓地點供臨時停泊,巴士改道又非新鮮事,主張跨部門要發揮協調實效。黃承發建議跨部門協調小組開會前,先在地圖標註施工範圍,提高會議實效。建議掘路工程需申報人資數目,引入APPS檢視道路情況及審批回填道路,減省人力及時間。
有居民發言形容,澳門道路重複開挖是人禍,跨部門協調小組無實權,民署卻有權不用,有權亂用。建議在網上公開每宗掘路個案,方便公衆監督。建議各專營公司統一由工務部門統籌,並收集地下管線網絡,以免經常掘路。有居民有感審計署查哪個部門哪個部門就出事,但官員每次改善就不了了,鮮有問責,致問題不斷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