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管局主管不滿退休金計算上訴終院敗訴
公僕徵用按原職計退休金
【本報消息】退休前擔任金管局主管的公務員,不服行政法務司司長按其原職財政局顧問高技來計算每月退休金,繼去年上訴至中級法院敗訴後,終審法院昨亦裁定其上訴敗訴。指出徵用情況下,退休金以原職級相應薪俸計算。
終審法院指出,退休金的計算根據每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所處的具體法律狀況而定,在署任、徵用、兼任或代任的情況下,則以原職級或原職務的相應薪俸計算。本案中上訴人因未適時對其將置於有關職位的徵用行為提起爭議,令該行為轉為確定,因此應以徵用的職務狀況為基礎計算退休金,即以上訴人原職位的薪俸作為退休金的計算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