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維紓需求助安居
新一輪的經濟房屋今抽籤,坊間再次聚焦房屋問題。澳門回歸,賭權開放,經濟升溫,樓房價十年升逾十倍,與居民購買力脫節,房屋問題近年成為燙手山芋,相信是開埠以來最受關注的時期。
現行的兩類政府房屋: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社屋完全以照顧貧困和低收家庭和弱勢人士為對象,目標清楚,規範也清晰,因而爭議不大。問題在經屋方面,雖然現時設定了入息和資產上限,且上限幾經放寬,按當局的計算,目前具條件的經屋申請人已涵蓋全澳近八成人口,如此,理應爭議有限,偏偏問題百出,居民怨言甚多。
社會上談論現時經屋的問題,主要是分配不公。分配不公又分兩層,內在是現時經屋排序分為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申請者,由於經屋數量與申請人比例懸殊,經屋杯水車薪,核心家團也不夠分,故非核心家團和個人兩個申請組別永遠只是“陪跑”角色,此為內在不公;外在問題是,入息上限雖然訂得高,看似寬鬆,但總有超越界線的“夾心階層”,在私樓樓價高企下,這類階層買不起或不願成“樓奴”(勉強能負擔),都會傾向購買經屋,卻又稍為超出界線,是為外在不公。
兩種不公問題可以說出於制度。內在不公,社會有聲音通過改變現時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和個人的分配方法,不分先後,換以配額分予三類申請組別;外在不公,可以按經濟情況再向上調升購買經屋的入息上限。問題在經屋供應不足,配額制也難解決問題,更甚者核心家團的需要總會較個人“急切”,資源的分散,會否引發公共資源不用在最有需要居民身上的爭拗?至於提升入息上限來解決“夾心階層”購經屋問題,永遠都會出現剛超出界線的一群,不公的質疑仍不會消失。
福利沒有人嫌多,澳門若資源夠多,政府可派錢派屋,人人有份,永不落空,便是最公平,相信“現金分享”、全民共享亦因此而生。問題是公共資源有限,政府優先照顧了貧困和低收者,施政已經合格。當然樓價高企,是經濟問題,也許是政府某些政策不平衡造成,令高樓價脫離了居民的購買力。於是政府有義務協助居民安居,但不等於協助置業,問題在華人社會將安居和置業往往劃上等號,同時思維上也是如此,實應擺脫置業等於安居的框框。
特區政府目前正研究“新型類公共房屋”,可以朝此思維構思和經營,如給特定人群廉租居所,讓他們積聚財富和條件後,再行向上流動購買私樓。如新型類公屋是租賃房屋或先租後買房屋,它的流轉性和靈活性都強,一批人接一批人,令公共資源得到最大的利用。相反,經屋賣出一間少一間,在土地緊缺下,需求問題永遠糾纏下去。這樣三條腿走路,也許能有效紓緩真正的居住需求。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