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立法統籌機制須加強
“雙料”議員搭橋重要
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指出,現時部門立法模式可行,但統籌機制有待強化;身兼行政會委員的三位“雙料”議員鄭志強、陳明金及歐安利要起橋樑作用,評估到各議員對法案的取態、共識,後向特首反映是其最重要的工作,希望他們日後能做到。
新法現法或不銜接
賀一誠表示,政府的配合對立法工作很重要,第一會期有很多法案的工作文本遲遲未交,影響了小組的細則性審議。不少議員希望政府設中央立法統籌機制或設一個提案部門,代替現時的部門立法。他認為,部門立法模式可行,但缺乏如香港律政司、內地國務院法務辦作統籌的程序。現時澳門由部門起草法案,後交政府及行政會討論,最終交法案到立法會,中間的統籌機制不強,或產生不同法律間的不銜接問題,立法會要浪費很多時間去搞清法案與其他法律間的關係,希望下屆政府要改善。
評估反應向上反映
就三位“雙料”議員的角色問題,尤其在“離補法”事件,曾任第二屆政府行政會委員的賀一誠解釋,行政會是諮詢組織,委員只表達個人意見,毋須投票,最後決定權在特首。當年法案經行政會討論後,要發還部門修訂再上的情況確有,但一般不會在法案交立法會後再送回行政會。第三屆政府行政會基本按此模式運作,或會更多參與立法工作,但行政會不能代替立法會,立法會是特區唯一立法機構,希望未來的行政會能更好配合立法會。現屆三位“雙料”議員要起橋樑作用,評估到法案送交立法會後,各議員的共識程度和取態,之後再向特首反映是其最重要的工作,如此才能起到雙重身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