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共享詐騙資訊齊防罪
隨着資訊科技日益發達,為人們帶來無比方便,亦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近年,本澳涉及利用電話及互聯網的詐騙、勒索案件時有發生,手法層出不窮。警方有責任打擊該類罪案,普羅大衆亦須加倍防範,以免不法之徒渾水摸魚,詐騙錢財。
形形色色的詐騙案在本澳從未間斷,“寶藥黨”、“跌錢黨”、“電子黨”、“神醫”等街頭騙案曾“盛極一時”,不少居民上當受騙。從警方通報案件顯示,至今“傳統”街頭騙案幾近絕跡,反映警方在打擊及宣傳工作取得成效。
然而,情況亦反映騙徒放棄“高成本、低效益”的傳統街頭詐騙手法,而採取更具欺騙性、針對性、更隱匿方式,居民及旅客更易中招。保安當局公佈今年上半年罪案數字統計,整體罪案數字較去年同期上升逾百分之六,主因涉及利用電話及互聯網的詐騙、勒索案大幅上升所致。“猜猜我是誰”、“江湖救急”、“中獎短訊”等電話詐騙此起彼落,不少居民都有接過類似詐騙電話或短訊。有些騙局可被輕易識破,但騙徒亦見招拆招,特別懂得利用居民關切家人安全的心理,居民特別是長者紛紛受騙。近年興起的“裸聊”,不少具高等教育程度的人士上當出賣“春光”,進而被敲詐巨款,反映騙徒深諳現今都市人生活緊張、心靈空虛,渴求與不相識的人無責任地“談心”,只要裝作“啱傾”,行騙如探囊取物。
騙徒利用電話及互聯網詐騙,根本無需現身,令警方難以偵查,騙徒只要“漁翁撒網”,總會有“願者上釣”。警方雖然戮力打擊,但由於利用電話及互聯網詐騙犯罪大都屬跨境犯罪,騙徒作案基地均設於外地,迂迴方式犯罪,縱使警方掌握一定的線索,亦需要與不同國家地區警方協作,方有機會將騙徒繩之於法。不同地區對打擊涉及電話及互聯網犯罪的法律不一,更涉及個人隱私等保障人權問題,偵查非常困難。
面對詐騙手法的變化,警方更重要的工作應是及時向居民提供各類詐騙手法的訊息,令居民有充分的防騙意識。隨着資訊科技日益進步,居民日常生活已離不開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流動上網設備,但大部分人缺乏對流動上網的安全性認識。資訊科技越是生活化、普及化,便會增加個人資料被盜的風險。
隨着利用手提電話及互聯網作案的網絡犯罪新形勢,警方亦須善用網絡平台,從多方位及時告知居民最新詐騙手法和防騙應變,以及向居民灌輸網絡安全意識。居民若發現或接到懷疑網絡犯罪訊息時,除自身加強警惕、保持冷靜,更應主動向警方提供線索,以便警方掌握最新的犯罪資訊,及時部署防範。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