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理修訂逾二千法規
政府完善法律推政制發展
除發展電子政務,第三屆特區政府順利推進了本澳的政制發展,即將舉行的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就是一二年完成政制發展“五步曲”後的首次行政長官選舉。
由一一年十二月卅一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明確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程序步驟,即“五步曲”後。不足一年時間,修改後的《行政長官選舉法》於一二年九月十一日正式生效,由一四年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開始,選委會委員由原來三百人組成,增加共四百人組成,進一步擴大選委會的代表性。同時,適當分配選委會各界別或界別分組的委員名額,兼顧社會各階層各界別的利益,以符合澳門的實際情況,並實現均衡參與的需要。
加強選舉認受性
在選委會人數增加至四百人的情況下,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人數由五十名選委會委員增加至六十六人,以維持原規定六分之一的提名比例。又將選委會委員選舉中法人選民的投票人數由十一人增至廿二人,以增強選舉的代表性及民主參與成份。取消選委會委員選舉中的“自動當選”機制,以體現選舉的完整性,提高選委會委員的認受性。
至於《立法會選舉法》修改後,去年第五屆立法會直接選舉產生的議員由十二名增加至十四名;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員由十名加至十二名;委任議員維持七名。早有學者指出,新的間選制度回應社會認為應適當增加法人選民投票人數的普遍訴求,投票人的人數增加一倍,即法人選民的投票人數由原來的十一人增加至最多廿二人,加強民主參與成份,保證候選人具有必要的界別代表性和認受性。取消“自動當選”機制,體現選舉的完整性,提高當選議員的認受性。同時,提名門檻百分之二十五降低至百分之二十,即提名委員會只須由該選舉組別被登載於選舉日期公佈日前最後一個已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的法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組成。
選舉投票創紀錄
去年的立法會選舉正是完成政制發展“五步曲”後的首次,直、間選各增加兩席,直選吸引了二十個組別、共一百四十五名候選人參加,十五萬選民履行公民義務,行使投票權,選出了十四位直選議員,投票總人數歷來最多。間選的登記投票人數目達五千六百八十七人,間選十二席亦在法人選民高投票率下順利產生。
另外,在法律清理方面,政府利用三年時間,完成對一九七六年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期間頒佈的合共二千一百二十三項原有法規的生效狀況進行分析整理,按《回歸法》的規定對仍生效的原有法規進行適應化處理並提出立法建議,並對有關原有法規的中、葡文本翻譯上的不準確之處核實並提出修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