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時華被告涉嫌欺詐
台灣女製作人沈時華昨日被揭在一六年間,以製作《海角七號》音樂劇為由募資一百五十萬元新台幣,涉嫌欺詐被控告。
沈時華曾是電視台當紅演員,一九八○年以電影《一個女工的故事》的演出獲第十六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二○○七年,以《愛殺十七》演出角色榮獲第四十一屆金鐘獎戲劇節目最佳女配角獎。沈時華現已退居幕後且改名,從事戲劇製作等工作,曾擔任台視節目《飯糰之家》製作人。
碁石媒體公司負責人黃國倫早前指控沈時華於一六年間,提出籌劃製作《海角七號》中文音樂劇,保證無論是否虧損都會返還投資款,因此決定注資一百五十萬元資金。豈料該製作一直沒有下文;碁石拿支票去銀行兌現卻被彈票,沈時華的公司亦已改名,雙方因而鬧上法庭。高檢署依據碁石媒體當年與沈時華的合約,認定沈時華有欺詐犯案意圖,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