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紫妍猥褻案被告脫罪
昨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因涉嫌强制猥褻而被起訴的前記者曹某宣判無罪。曹某涉嫌在二○○八年八月五日在張紫妍生前所屬經紀公司代表金某的生日派對上,對張紫妍實施了猥褻。張紫妍自殺後,與她一同陪酒的尹智吾在接受調查時供述看到了曹某猥褻張紫妍,但檢察院一直沒有起訴曹某,直到事發十多年後才在法務部屬下檢察院過去史委員會的要求下起訴了曹某。
雖然曹某在時隔十年之後的二○一八年被起訴,但法院最終還是不認可曹某的嫌疑。在不久前舉行的庭審中,檢方曾要求法院判處曹某一年有期徒刑,但負責此案的法官昨天以唯一目擊證人尹智吾的供述前後不一爲由,對曹某作出了無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