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馬蓉上訴王寶強離婚糾紛、名譽權糾紛兩案,昨日下午分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理並當庭宣判。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兩案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上訴人馬蓉的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故兩案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日報早前發佈了一篇題為《“艷照門”十周年反思》的文章,提到“馬蓉偷情經紀人是醜聞”。馬蓉前日在微博發文,指該媒體這番結論毫無依據,因為她與王寶強的離婚案、名譽權案仍在二審。她質問該媒體:“你是已經提前知道二審判決結果了嗎?”還直指該媒體“受人指使企圖用輿論干預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