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收逾6億額外印花稅
【本報消息】政府在一二年引入額外繳納特別印花稅,公司、個人商業企業主或外地人購買住宅時,除繳納稅款,尚要交額外百分之十的印花稅。財政局網頁資料顯示,一二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已繳交百分之十額外印花稅有九百六十三宗、稅款達六點一億元。
據資料顯示,一二年十一及十二月只有十六宗繳交,涉稅款七百六十二萬元。但到一三年飆升至二百九十六宗、稅款一點七八億元。雖然一四年回落至二百四十六宗、稅款卻高達二億元,一五年大幅減少至一百八十四宗、稅款七千六百一十九萬元,一六年回升至二百〇八宗、稅款一點二九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