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總統吳廷覺辭職
【據新華社內比都二十一日電】緬甸總統府二十一日發佈通告說,緬甸總統吳廷覺即日起辭去總統職務。
通告說,由於需要休息,吳廷覺即日起辭去總統職務。依據緬甸憲法相關條款,聯邦議會將於七個工作日內選舉新總統。
總統府發言人吳佐泰當天證實,第一副總統吳敏瑞將出任代總統。
根據緬甸憲法,總統為國家元首和聯邦行政長官,由聯邦議會選出。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緬甸聯邦議會舉行投票,民盟資深成員吳廷覺以最高票數當選總統。隨後,其領導的新一屆政府於當年四月一日正式履職。
吳廷覺曾於二○一七年四月訪華。
人民院議長辭職
緬甸聯邦議會人民院(下院)副議長吳蒂昆密二十一日宣佈,人民院議長吳溫敏辭職。
吳蒂昆密當天上午在人民院會議結束時宣佈吳溫敏辭去議長職務。根據緬甸憲法,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選舉產生人民院新議長。
吳溫敏二○一六年二月當選人民院議長。據悉,吳溫敏辭職可能與新總統選舉有關。
人民院議員告訴新華社記者,人民院須先選舉產生新議長,才能實施選舉新總統的步驟。
依據緬甸憲法,人民院議員團可推舉一名候選人,與聯邦議會民族院(上院)議員團推舉的候選人和軍方議員推舉的候選人共同參加總統選舉,得票最多者當選總統,其餘兩名候選人按得票數高低依次為第一副總統和第二副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