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原書記毛榮楷認罪
【本報訊】據《南方日報》十三日消息:昨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門市委原書記毛榮楷受賄一案。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毛榮楷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檢察機關指控:二○○二至二○一六年,被告人毛榮楷利用其擔任肇慶市懷集縣長、縣委書記,廣東省紀委常委、副書記,江門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收受他人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三百二十三萬四千○九十七元、港幣五十八萬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毛榮楷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毛榮楷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毛榮楷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