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槍殺華人被捕
媒體質疑為何不用電擊棒?
【本報綜合報道】據澎湃新聞網、海外網、外媒三十日消息:法國《巴黎人報》報道,涉嫌槍殺華人的警員已被逮捕。
警察局心理醫生已對所有參與廿六日晚行動的警員做了心理干預。心理醫生表示:“涉案警員目前情緒不穩,心理壓力巨大,他當時很擔心自己同事。”
法國對該案啟動了兩套並行的調查方案。一是由警員負責的對死者是否有蓄意殺人傾向的調查;二是由法國國家警察局監察總局負責的對該名警員所使用武器的調查。
廿九日晚,死者劉少堯的屍檢結果公佈:涉案警員所用武器為“西格紹爾9mm”手槍;死者為心臟左心室中槍,子彈射入心臟約兩毫米。至於公眾所關心的是否為“正當防衛”的問題依然沒有答覆。問題關鍵在於警員是否有足夠正當的理由使用“西格紹爾9mm”手槍這種致命性武器。
據巴黎警方介紹,一般來講,法國的防暴大隊都會配備電擊棒。《巴黎人報》對此提出質疑:事發當晚警員是否有攜帶電擊棒?如果是,那麼為甚麼不使用電擊棒呢?
開槍理由受質疑
當地時間廿九日下午,死者家屬和代理律師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面對各方爭議,代理律師奧爾米利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法國對於警方破門而入和使用武器都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從家屬告訴我們的資訊中看,死者沒有攻擊性,也沒有家庭暴力,很可能警員在開槍前也沒有發出警告,而從案件的情況看,當時並沒有一個充滿暴力的場景,讓警員祇有開槍才能擺脫。根據當時在場的家屬和其他目擊者告訴我們的情況,當時並沒有迫切需要,讓警員祇有開槍才能自衛。家屬的這些證詞將和其他證詞對比,我們會知道結果。現在要確定的就是警員是不是處在迫在眉睫的危險當中。”
目前,各界都在等待法國警方盡快徹查此事並作出合理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