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漢遭冤殺案擬重審
【本報訊】據《法制晚報》三十日消息:據悉,曾轟動全國的內蒙“呼格吉勒圖冤殺案”即將啟動重審程序,被以“故意殺人罪”槍決十八年後,當年的殺人犯呼格吉勒圖面臨無罪判決的可能。
破案警獲嘉獎表揚
一九九六年四月,內蒙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十八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姦後扼頸身亡。
隨後,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殺人兇手。僅僅六十一天後,法院在沒有充足證據支持的情況下,便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予以立即執行。
二○○五年被媒體譽為“殺人惡魔”的內蒙系列強姦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讓人感到震驚的是,趙志紅落網後交代的十起強姦殺人案的第一起就是“四 · 九”女屍案,而這個案件正是當年認定呼格吉勒圖為兇手、並且已經對其執行死刑九年的案件。
據悉,當年包括馮志明在內的諸多警官都因為“迅速破獲大案”而獲得從二等功到通報嘉獎的表揚。
進入重查八年之久
該案經媒體報道後,引起中央領導的高度關注,原本押赴刑場執行死刑的趙志紅被“槍下留人”。
此後該案進入重新調查程序,而這個程序一走居然走了八年之久!儘管期間內蒙自治區政法委某主要領導曾向媒體表示:“我們的調查結論顯示,當年槍決呼格吉勒圖的證據不足,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殺錯了。”但是不知何故該案卻一直原地踏步,長期沒有啟動重審程序。期間由於原偵查機關主要負責人馮志明意外升遷,更引起輿論強烈反彈。
今天上午,記者從內蒙自治區政法委、公安廳和自治區高院多個信源處獲得消息證實,來自司法機構高層的指示要求該案能夠盡快啟動重審,當局決定最快下月開始啟動針對呼格吉勒圖的法律重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