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向土地腐敗問題“亮劍”
【本報特約記者呂曉露南京二十四日電】南京市官方二十三日晚下達《關於嚴格我市城市規劃、國土、徵收管理工作的紀律規定》的通知,就城鄉規劃、國土、徵收管理工作等亮出二十條紀律規定,以防止出現以權謀私、利益輸送、失職瀆職、貪污賄賂等腐敗現象和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反映問題較多
七月底,江蘇省委巡視組向南京市反饋巡視情況時,指出該市在工程建設、徵地拆遷、土地出讓等領域反映的問題較多,跟蹤查處力度不夠。
此次出台的《紀律規定》共二十條,不僅對規劃條件的出具、規劃方案審查和規劃許可、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房屋徵收補償、土地出讓、用地秩序監管、涉土信訪等內容進行了規範,而且對領導幹部、公務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參與政府投資的第三方服務項目、參與項目評選和評審以及插手干預規劃審批管理、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徵收拆遷工作等行為作出了嚴格規定。
嚴禁濫用職權
《紀律規定》還強調,要嚴格加強和規範規劃條件的出具,嚴格依據規劃條件進行方案審查和規劃許可,嚴格加強和規範轄區用地秩序管理。嚴禁領導幹部直系親屬及其所在單位參與承擔與該領導幹部所在轄區或行業的政府投資的第三方服務項目,嚴禁本市規劃、國土和住建系統現任公務人員作為專家參加本市規劃設計、工程等方案的評選、評審等工作,嚴禁領導幹部和公務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以各種方式插手干預規劃審批管理、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徵收拆遷等工作,嚴禁工作人員在相關工作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