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案開審葉世文認收錢
【香港中通社一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桃園合宜住宅弊案,提訊在押被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葉世文承認桃園合宜住宅弊案,以及財產來源不明兩項控罪,但僅承認有拿錢,卻不是對價收賄。他表示,他拿的錢,有些是他退休後的廠商贈與,有些是朋友間的贈與,不發生職務上的對價索賄關係。
今年五月三十日,葉世文因涉嫌在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中收受遠雄建設公司過千萬元新台幣的賄款,被台北地檢署偵辦並收押禁見。
當時經桃園縣政府政風處緊急清查,確認與葉世文直接、間接或零星有關個案,有三大塊、共一百四十三件。
台北地院今天上午針對桃園合宜住宅弊案等首度開庭,提訊全案唯一在押的被告葉世文。在庭訊中,葉世文坦承八德合宜住宅弊案及財產來源不明兩項控罪,同時也承認確實有給女友人陳麗玲三千三百一十七萬元,但年代久遠而無法說明來源。
此外,葉世文不承認涉A7合宜住宅案、淡海新市鎮、新竹眷改案。對於A7案,葉世文堅稱拿了四百萬元,但非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所說的五百萬元;而且是在遠雄得標後一至兩個月才收錢,因此沒有對價關係,不承認是收賄。
葉世文還表示,新竹眷改案雖有提出二千二百萬元的代價,但當時他已經卸任營建署長,沒有幫遠雄取得標案,因此也沒有對價關係。至於淡海新市鎮案,葉世文說原本與興富發建設董事長鄭欽天就是好朋友,不會強迫對方低價賣房,且檢方也未提出實質證據。法官諭知訂十七日再開準備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