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漢酒後刀嚇室友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尼泊爾男子日前在酒後涉嫌用掃把等物件襲擊室友,又持刀指嚇對方。治安警接報趕至現場處理,拘捕涉案男子並起訴。
被捕尼泊爾男子三十餘歲,治安警落案控以“禁用武器及爆炸性物質”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本月十七日,治安警接獲居民報案,指在俾利喇街某大廈單位內,有人涉嫌傷人並持刀指嚇他人,派員趕至處理。經調查,事緣涉案男子酒後發出噪音,因此與室友衝突。期間,有人使用掃把及煮食鍋拍打室友的雙肩及背部,之後更進入廚房,拿取一把金屬刀指嚇室友,遇襲室友離開單位報警求助。
經查問,有人供認傷人及持刀指嚇室友。其室友則聲稱,不追究對方的傷人行為。但根據第七七/九九/M號法令核准之《武器及彈藥規章》規定,有關金屬刀屬於違禁武器,警員仍將涉案尼泊爾男子拘捕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