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僱涉丟煙頭惹祝融被拘
【本報消息】上月底路環金鳳路路旁雜物發生火警,消防到場救熄後發現起火原因有可疑,通知司警局跟進,經司警人員調查發現,一名地盤跟車男外僱在火警事發前十分鐘在上址吸煙且隨地亂棄煙頭,有強烈跡象顯示其觸犯造成火警罪,於是將其拘捕,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男子姓劉,五十三歲,持藍卡,報稱地盤工人。案情指出,上月廿九日下午六時半,消防局接報路環金鳳路路旁發生火警,火警中一堆被棄置雜物燒燬,無造成傷亡或財物損失,但經消防人員檢查後,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於是通知司警局接手跟進。
經司警人員調查後,發現火警事發前十分鐘,有一輛貨櫃車停泊於起火地點前方,當時劉某下車在雜物旁邊吸煙,後隨手棄置煙頭,返回貨車離去,約十分鐘後雜物開始冒煙,起火燃燒,消防到場救熄。於本月四日,司警於勞動節大馬路某地盤內找到劉某,有人否認有關指控,但司警表示,有強烈跡象顯示劉某與火警有關,於是將其拘捕並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