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進會撰文捐款同抗疫
【本報消息】澳門法律交流協進會會長黃景禧為內地各單位分別撰寫了《新冠疫情對內地涉澳合同履行之影響初析》等文章,就新冠肺炎疫情對粵港澳大灣區各企業及個人的跨境業務(內地與澳門)所造成的系列影響,透過介紹澳門有關“不可抗力”及“情事變更”之法律制度,提出法律風險排查流程建議及應對思路。
在文章內,黃景禧提醒合同當事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之事實,並不能保證其必定可以免除合同違約或遲延責任,當中至少需要就合同準據法、合同履行可能、“情事變更”、倘有之“不可抗力”條款、債務履行不能可歸責性等具體情況進行個案分析。
合同糾紛調解處理
為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涉澳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就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之具體情況,收集充足證據文件,尋求兩地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以便應對將來可能發生的糾紛談判或訴訟風險。
他亦倡議大家同舟共濟、共度時艱,以調解方式處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的合同糾紛。在專業調解員協助下和平解決爭議,合力面對疫情,為將來共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打下信任及基礎。
此外,他還向武漢前線志願者、中山市各單位、中山大學校友會等內地部門捐助約四萬元人民幣款項及醫療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