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打擊非旅豈能束手無策?
政府昨公佈經營非法旅館應否刑事化的分析報告。經跨部門綜合整理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當局認定問題癥結非在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關鍵是找到遏止該等不法行為的有效方法。
十多年來,非法旅館一直困擾社會。隨着旅遊業興旺,旅客住宿需求激增,當中不少人追求廉價住宿,但也不乏“不能見光”者找藏匿之地。“求過於供”,遂有人將住宅改為經營非法旅館。這類存在於社區的非法旅館如同“毒瘡”,不僅招來閒雜人等,更成罪惡溫床,部分或涉黑工、賣淫、毒品、禁錮等罪行,或成偽基站等場所,亦曾發生過兇殺案。近日即有一名內地男小販疑賭輸錢,怒斬同住非法旅館內的債主。此類事件隨時殃及池魚,為旁人帶來無妄之災。
關於非旅問題刑事化,政府部門意見不一。政府去年底成立研究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跨部門工作小組,由行政法務司司長協調。近日報告出台,結果“維持原判”,認為不能簡單地以刑事化解決問題。
《禁止提供非法住宿》法律實施多年,旅遊局與警方打擊非法旅館從不手軟。但數據顯示,僅一成個案被罰款,大多查封了事。執法初期非旅現象一度收斂,但“市場需求”實在太大,非法旅館被查封的數量,遠遠追不上暗地經營的數量。加上究責、執罰有死角,近兩年非法旅館故態復萌,甚至更趨猖獗。
報吿中,政府認爲《禁止提供非法住宿》法律已有足夠的阻嚇作用。然而,在執法過程中可以看到,除了查封經營非法旅館的單位及罰款外,並沒有其他跟進措施。被查封單位過了一段時間即可解封。只要更換租賃者,又再死灰復燃。還有是一些業主只是透過中介放租,倘租客在單位經營非法旅館,被查封時不一定能找到租賃者,業主反成受害者。這些,都要如報吿所言,盡快釐清各相關人士的責任,再修法追究。
坊間認為,不能因為報告概言不宜刑事化而束手無策。相反,來屆政府應以報告作為參考和基準,繼續完善法制,規管經營責任,強化執法手段,調動民間積極因素,更好地防控和打擊非法旅館。
夏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