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設寬限期 按實際情況執法
環保局落區宣傳限塑法
【本報消息】《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將於十一月十八日起生效,環境保護局昨聯同民眾建澳聯盟、消費者委員會落區宣傳。環保局長譚偉文表示,配合法律生效正開展全方位宣傳,法律將不設寬限期,會按實際情況相應執法,估計在具廣泛認受性及宣傳前提下,違法情況不顯著。
全方位推廣限塑法
譚偉文、環保局環境監察處長趙振華、環境宣傳教育處長阮燕蓮、環境合作處代處長梁志聰,民眾建澳聯盟副理事長歐陽廣球、許龍通、李潔芳等,昨日上午十時在祐漢街市和附近一帶向居民、商戶派發宣傳單張,藉此宣傳法律即將生效,期望各界配合。
譚偉文指出,膠袋徵費於十一月十八日起實施,距離現時約兩個月,局方與不同社團、機構及學校合力推廣,亦與各政府部門合作並利用網絡向旅客宣傳,期望全方位推廣法律。大規模宣傳僅展開約大半個月,有人仍未清晰法律是可理解的。相關法律在社會上的認受性相對高,大眾認同減塑的必要性,局方會“加把勁”宣傳,在法律生效前加大力度推廣。
調節習慣適應法律
至於執法方面,法律在諮詢至立法期間有廣泛討論,具認受性,估計守法程度高,較容易落實。相信居民和商戶很快能自動調節生活習慣,適應法律。
他亦提到,膠袋徵費只是限塑的第一步,會隨社會反應進一步落實更多措施。年內將引入十多部膠樽回收機,初步構思與環保局的“環保FUN”結合,居民將膠樽投入回收機後可獲積分換取物品,鼓勵方式亦不排除因應居民的意見改變。正等待市政署落實設置地點,將設於居民熱門前往的地方,回收後的膠樽會交由承辦商清理及出口,暫決定將回收的膠樽出口到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