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法庭道出版本不一樣
妻反駁平日少嘈交唔知犯案動機
【本報消息】清官難審家庭事。在去年發生的嚴重家暴案中,女受害人劉某與丈夫於法庭道出不一樣的版本,稱無與對方無吵架,“諗咗十一個月都唔知佢嘅犯案動機”。
嚴重家暴案劉某昨身穿灰色短袖上衣,黑色長褲,須由母親攙扶到法庭作供。現場所見,劉某面容、手臂大部分燒傷,眼睛不斷會流出分泌物,其母則在旁用紙巾協助抹走,有在場聽審的人士見狀不停搖頭、嘆息。
劉某供稱,一七年八月已與黃某協議和平離婚,平日雙方很少嘈交,當日亦無嘈過、無爭執,無對其“冷笑”,自己一直在客廳用手提電話瀏覽地產資訊。黃某最初在廚房開着抽油煙機,估計其當時吸煙。一個小時後,黃某突然向其稱“我知會判幾耐”,便把滾油潑向自己。當時用手按着臉面,只是感到好痛,第二次又有液體潑向自己。當時工人問其發生甚麼事,其感覺到黃某塞着門口,擔心對方再次施襲,從來無想過爬出窗外。由於窗門被鐵鏈鎖上,成人難以爬出窗外。當時好多東西都記不起,醒過來己是十多日後。
當劉某作證完畢後,法官勉勵其要勇敢生活,感謝其到法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