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綺穎認立法禁向未成年人賣酒
【本報消息】政府計劃將於下半年開展規管未成年人酗酒的立法諮詢工作,婦聯青年協會理事長呂綺穎認為,酗酒對未成年人身體健康造成許多不良影響,認同當局立法意向,期望有關部門廣泛聽取社會多方意見,參考鄰近國家地區對酒精飲品規管情況,結合澳門社情,訂定具可操作性的措施。
不少研究指出,青少年身體機能以及智慧發育仍未成熟,新陳代謝及體重亦不像成年人般發展完全,飲酒會較容易醉且影響神經發育及智力發展,若過早出現嚴重酗酒習慣,將來出現與飲酒相關的疾病機率更會比平常人高出四倍。呂綺穎提到,礙於現時本澳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或提供酒精飲品,青少年往往非常容易接觸酒類飲品。
她認同當局加強規管未成年人接觸酒精飲品,希望政府能持續聽取社會多方意見,在預防未成年人酗酒法律及在具體執行上的各項細節,包括年齡限制及酒精飲品定義等問題上,參考不同國家地區的做法,結合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從法律層面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同時,亦能加強相關法規執行的操作性。如香港政府去年就修訂了應課稅品條例,除了十八歲以下人士不得在酒吧、食肆等持牌場所內飲用酒類飲品外,亦禁止向十八歲以下人士售賣和供應以量計含多於百分之一點二乙醇的酒類飲品,規管範圍包括超市、酒店、網店、便利店及自助銷售機等,並且店家需要在店舖當眼處內張貼不得向未成年人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的指示通知。
執法及管理方面,建議當局可考慮擴大現時控煙辦的工作範疇,將對酒精飲品控制規管納入其工作中,並加派人手到市面巡查,確保執法有效。
現時社工局一直都有針對青少年接觸酒精飲品,開展各項推廣及預防教育工作,希望當局持續加強與學校、團體合作,開展相關宣傳教育工作,鼓勵青少年多參與運動及關注自身健康。家長在青少年成長認知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平日要以身作則,從小教導子女正確觀念,例如酒是成年人的飲品,酗酒會對身體、家庭、甚至社會可能會造成各種不良影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