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家校有責
本澳再現校園欺凌,一名女中學生遭九名未成年人士毆打,情節嚴重。同儕之間理應互相幫助,共同成長,然部分未成年人心智未成熟做出欺凌行為,學校、家長及社會應從小教導下一代尊重自己和別人,做好校園欺凌的預防和發掘工作,創建包容和諧的校園。
學生年紀較輕,常有貪玩改同學花名、孤立等行為。倘情節嚴重至傷害他人自尊心和身體,年紀再細也不能迴避問題的嚴重性,學校必須介入。尤其施暴者以粗暴手法對待他人,並用手機拍攝勒索,事後更企圖掩蓋,可見有預謀犯案且手法殘暴。有必要加強教育相關學生,反思自身錯誤。
局方曾引述“PISA”數據,指本澳欺凌現象相較東亞地區,不算太差也不太理想。縱觀近年本澳浮現的校園欺凌案件不算太多,不排除有受害人不敢舉報,存在一些隱藏個案。長遠而言,校園欺凌對受害者或施暴者均存在負面影響,長大後心理健康及行為易有偏差,應及時糾正。
學業成績外,教師、家長及學生輔導員等各持份者,需關注學生的人際關係、快樂感及心理健康等,預防及打擊校園欺凌。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