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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突破難點 解滲漏水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9-1-20          流覽次數: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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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語)突破難點 解滲漏水

夏 耘

    突破難點   解滲漏水

    網上興起的“十年”前後對比遊戲,從個人的歲月變化,延伸至生態、環境的改變,令不少社會議題引起關注。如果比對本澳十年前後市容變化,顯著度肯定很高。但有些存在於千家萬戶門後的問題,十年前後依舊無法解決,甚至毫無寸進,滲漏水是其一。

    先由數字講起。十年前,當局在○九年成立樓宇滲漏水處理中心。十年後,截至去年十二月,樓宇滲漏水處理中心已接獲一萬八千宗個案,即平均每年接獲一千八百宗,每日約五宗。這數字只是檯面上的,未有舉報、仍在沉默忍受者,相信仍不少。雖然當局聲稱接獲的一萬八千宗個案中的九成三,約一萬七千宗已完成處理,惟當中包含“水份”,即政府有協調,但未知是否已解決問題的,亦視為完成個案。

    再者,目前全澳超過三十年樓齡的樓宇多達四千八百五十棟,滲漏水問題每天都在這些高齡樓宇中發生,隨着時間推移,個案有增無減。但解決方法十年不變。一旦鄰居不合作,受影響的住戶幾乎“冇符”。根據現時制度,要找到樓宇滲漏水源頭便需要入屋檢查,但不少居民不配合讓滲漏水中心人員入屋檢測,不能作出檢測報告,令受影響小業主無法透過小額錢債法庭追討。即使透過司法程序獲得許可進入疑滲漏單位檢測,甚或要求對方維修或賠償,但程序複雜,曠日持久。

    入屋難、找源頭難,一直是處理樓宇滲漏水的主要障礙。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近日終將有關問題列入議程,與政府探討改善辦法。最新消息是政府擬循兩方面研究,包括仿效處理非法旅館申請“入屋令”,及研究修改“規範都市房地產之使用”法律,倘鄰居間存在滋擾事實可處罰。另外,當局曾表示修訂《民事訴訟法典》中有關民生性質的爭議,其中建議擴大簡易訴訟程序的適用範圍,更便捷處理樓宇滲漏水,但至今杳無音訊。

    難點如何突破?具體做法如何?是否具可操作性?希望委員會能鞭策政府給出答案,勿到最後又以“研究”為藉口,再蹉跎十年。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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