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議員促完善基建融合灣區
議員梁孫旭、梁安琪、麥瑞權在議程前發言中,促請特區政府加緊推進區域合作,健全的法律保障機制,提升本澳基建設施建設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及落實再生水規劃。
梁孫旭表示,本澳公共工程建設的成效低下,成本高昂,社會質疑政府外判合同中的天價顧問費、研究費,動用了大量公帑。他認為,針對一些規模較大、業界缺乏經驗且涉及公眾利益的大型工程,可研究邀請內地協助或透過兩地合作的方案開展,以提升工程水準及減輕成本,同時培訓本地人才。
他認為政府除了在未來加緊完善本地的採購法律制度,嚴格監督工程效益外,亦應研究如何透過區域合作,解決公共工程延誤等問題,提升本澳基礎設施建設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梁安琪指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對本澳而言,是不可多得的發展機遇;但粵港澳大灣區存在兩種法系、三種不同法律制度,各地在政治、法律等制度層面均存有差異,這些問題關乎大灣區功能的發揮。
畢竟謀求粵港澳大灣區長期發展,需以法律為依歸,因此,一個健全的法律保障機制是規範和推進區域規劃與實施的重要保障。
籲落實再生水規劃
麥瑞權表示,有報道指,今冬明春澳門面臨供水不利形勢,加上全國本身短缺的水資源危機,特區政府就應該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加速將再生水的規劃和推動節約用水的措施落實到底。既能達至減少國內供給澳門水資源的負擔,相對為“粵港大灣區”城市群及全國增加水資源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