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抨冇依法檢討最低工資
促當局解釋調整機制參考理據
【本報消息】議員李振宇提出口頭質詢,批評當局未有依法每年進行最低工資金額的檢討,要求政府交代相關的檢討時間表,並詳細解釋說明最低工資金額的調整機制及參考理據。
李振宇表示,《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規定,最低工資金額須每年檢討,首次檢討於法律生效滿一年進行,並可按經濟發展情況調整有關金額。
然而,法律實施至今近三年,最低工資金額從未調整;去年十月特區政府在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向勞資雙方代表介紹《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生效後的首次檢討報告,並以實施時間尚短,有待業內適應為由,仍然維持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金額時計三十元、日計二百四十元、月計六千二百四十元。
要求交代檢討時間
李振宇質詢當局將如何具體落實相關法律規定,每年對最低工資金額檢討和調整,並要求當局詳細解釋說明最低工資金額的調整機制及參考理據。李振宇質詢當局,法案實施三年來,有何經驗總結?對社會起到何種作用?相關法律能否彰顯最低工資立法的社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