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粗言罵法官緩刑
【本報消息】一名男被告因法官不受理其遞交的文件動怒,並報以粗言穢語。初級法院獨任庭裁定,男被告一項加重侮辱罪成,判入獄三個月,競合前科卷宗,共獲囚四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顯示,去年七月六日上午十一時,男被告劉某涉及的刑事案(編號:CR3-17-0253-PCS)於初級法院獨任庭開審。聆訊進入被告陳述階段時,劉某欲遞交文件附入卷宗。惟法官審閱後,發覺相關文件只是個人履歷和剪報,認為與案件無關,裁定駁回申請。
稍後,聆訊流程繼續,經過控辯雙方舉證階段和結案陳詞,法官依法宣告審訊結束。劉某在離開法庭前,再向法官遞交同樣的文件。法官再次查閱後,以同樣理由駁回將相關文件附入卷宗。劉某情緒突然激動,以粗言穢語侮辱法官,並大力把文件擲在法官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