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消費者保護法加強監察
當局跟進燃氣價格保消費權益
【本報消息】經濟局回覆立法議員何潤生有關石油產品進口與零售差價及銷售等監管問題表示,跨部門組成的“燃料監察小組”一直持續跟進市場情況,監察石油產品銷售與價格變化。
修法增權查訂價
經濟局在回覆中指出,對石油氣方面除了既有的監察價格手段外,更會定期在市場上抽取各類不同品牌、不同規格的石油氣樣本作充裝量檢測,使石油氣充裝量保持在既定水平;亦定期派員監察存量變化,保障市場穩定供應,維護消費者合理權益。
經濟局指出,按照現行法律,小組只能從公開及可掌握的資料分析及監督本澳石油產品的價格形成機制。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制,特區政府已由法務局牽頭,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案文本,在文本中研究加入具針對性的條文,賦予行政當局足夠權限,以取得這些與企業制訂貨品價格形成機制的相關資料,以便深入開展分析工作,藉此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特區政府已把相關法案的最新修改文本送交行政會安排會議討論。
另一方面,自一五年初開始,在收集及分析進口價格的數據後,每月按進口商所申報的原產地及來源地公佈石油氣進口價格,同時亦公佈不同品牌及不同重量規格的石油氣零售價格,讓消費者可掌握公開透明的價格資料,以便作出選擇。
冬天需求大漲價
根據小組監察結果,去年國際成品油出口離岸價與本地無鉛、柴油、石油氣零售價變動的走勢和方向基本接近。其中石油氣價格去年全年按季分別作了兩次上調及兩次下調。從國際市場觀察,國際石油氣合約成交價格由去年七月至今年一月已呈一定升勢。再者,冬天為本地傳統消費高峰期,天氣轉冷,市場對石油氣需求大幅提升,這些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本地石油氣價格上升。
當局表示就去年第四季石油氣價格出現一定幅度的變動,小組即時約見了本澳石油業界及商會代表了解具體情況。商會回應石油氣價格調整是基於一貫季度調價機制運作模式、航運成本、國際形勢及商業考量,本澳石油業界及商會並表示,當時為免被指聯合定價故未有統一向媒體發放訊息,日後將加強資訊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