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基金需強化“總部”概念
優化融資申請提高審批效率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蕭志偉、施家倫、高開賢、吳小麗、崔世平聯合建議用好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深化與葡語國家合作。
簡政放權組管理隊
主建議人蕭志偉指出,雖然澳門作為中葡基金總部,但未能很好發揮決策作用,所受理的本地投融資申請需往返京澳多番評核,融資申請審批周期長,評估效率低,異地決策有時造成偏差,不利於企業開展業務。澳門擁有與葡語國家交流合作的人才和經驗,建議進一步簡政放權,由基金高層領導、澳門特區政府、本地金融及相關領域專業人士共同組成管理團隊,優化針對本地企業融資申請的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增強行政手續的靈活性,強化中葡基金的“總部”概念。
有了熟悉澳門情況的管理團隊,就能更好地分析、研究企業的自身能力、財務信用、項目管理及目標市場的可行性研究、項目的創新性及營運能力、項目的可持續發展性、目標市場規模、抗風險能力和可銷售能力,優化適合本地的審批標準,做出更加全面、高效的評估,加快項目的推動,特別是對於澳門中小微企業與葡語國家合作更為有利。
發展不忘培養人才
中葡合作發展基金門檻和投資回報要求較高,澳門中小企業望而生畏,不適合澳門多元化發展的市場,社會對中葡基金的期望與實際成效出現落差。同時,現有的五年退出周期太短,不能符合衆多澳門本地企業實際發展需求,許多投資在實際運作過程中,需要比較長的周期才能見到成效,周期過短必然影響項目投資的實際效果及投資風險的考慮。建議根據澳門本地企業及其所申請融資項目的特點,適當調整符合本地企業和市場環境發展的申請標準,以及退場機制,才能吸引澳門本地企業的積極參與。
作為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澳門對於中國與葡語國家在“一帶一路”的合作上不遺餘力。當中葡合作發展基金效益提升,更多澳門本地企業及有意通過澳門發展業務的企業參與基金項目投資,方能與葡語國家的人才和資源往來,更深刻了解當地的營商環境、法律法規、政策資源等,創造中葡日後更多更有利的合作。因此,中葡合作發展基金除了重視澳門企業投資本身所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更要認識到在發展進程中人才培養、經驗汲取等重要性,建議做好澳門金融及外貿人才的培育和儲備工作,在中葡合作上發揮更好的橋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