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立會中止議員職務屬政治行為
黃顯輝:議案無干涉司法獨立
【本報消息】議員黃顯輝和高開賢日前向立法會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議決的政治性質》決議案,要求確認立法會決定議員中止職務或喪失資格的行為是屬於政治行為,提案人之一黃顯輝表示,尊重法律界人士和社會人士對事件有不同看法,中止蘇嘉豪的議員職務是回歸後首次出現個案,外界有不同解釋很正常。他再三重申決議案並非法案,屬於立法會內部規範,強調沒有任何動機和意圖干涉司法獨立。
影響立會工作
黃顯輝表示,由於議員蘇嘉豪向法院提起上訴,並對立法會十二月四日中止其職務的決議案提起保全程序,提案人對立法會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政治權力產生了疑問,冀立法會作出政治解釋,故提出決議案。又指個人不是案件的當事人,但程序上,立法會已經被法院作為“被申請人”,估計立法會工作受到影響,按照程序,立法會需要對此回應,相信透過決議案作出政治解釋是一種回應方式。
決議案非法案
問及立法會的議事規則是否存在漏洞,他否認並解釋,根據《司法組織綱要法》的有關條文,政治行為不受行政司法訴訟的管轄。同時基於基本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議員喪失資格是立法會作出的政治行為,但相關條文沒有規範中止議員資格的程序,按照議員章程規定有一個議員中止職務的前序,認為中止職務是喪失議員資格的前提,有信心中止職務屬於政治行為。又指純粹是議會內部的決議案,對結果不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