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院員工福利明文規定不用問
胡潔如:黎說法不合邏輯
【本報消息】前檢察長何超明九名同夥涉貪案昨續傳召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胡潔如作供。胡潔如直指前主任、第六被告黎建恩於上周五的庭審“講大話”,強調不會問黎享有的福利,因檢察院員工的福利早有明文規定,質疑黎的說法不合邏輯。胡又指,找不到第八被告、前辦公室顧問王顯娣的相關工作文件,只發現王的出糧記錄。
提休息室黎發脾氣
黎建恩早前於庭審中指,檢察院換屆前,只曾一次與現任主任和副主任正式商討交接事宜,但兩人只談及享受的福利而非了解日常工作。現副主任胡潔如反指黎建恩“講大話”,聲稱曾經多次商討交接,也曾以電話詢問黎建恩關於檢察院司機的聯繫方式,強調沒有提過每人每月可獲多少套來回香港船票,更不會問黎有關福利的問題,因檢察院員工的福利早有明文規定,不必詢問任何人,質疑黎的說法不合邏輯。
胡續稱,在檢察院換屆後,發現檢察院於獲多利中心十六樓設有教員休息室,遂帶同黎建恩和前副主任鄭幸捷同前往,當時鄭馬上澄清不知道有“休息室”,但黎則發脾氣,支吾以對、重重複複說“根本唔知呢啲事”。胡潔如並指首次進入“休息室”時,發現內裡有掛畫、神像等物品,後來何超明到達時,指全部均為他的物品。
黎指示刪採購資料
胡補充指,檢察院曾訂過一批椅子但“貨不對辦”,她曾詢問為何不退貨,獲同事回覆上級似乎很偏幫供應商,結果這批椅子存放在雜物室內。至於第八被告、前辦公室顧問王顯娣被指虛構職務,詐騙公帑。胡表示,找不到王相關的工作文件,只有王的出糧記錄。
問及過往檢察院有否被發現有不恰當的情況,胡指,曾有同事反映審計署質疑檢察院的開支文件,她於是翻查檢察院的採購建議書,發現部分內容被人用Marker筆刪除,甚至只剩金額,經詢問同事後,知悉是黎建恩指示刪去資料,當時說是“上邊叫”,黎建恩也會指定負責刪除資料的職員。
案件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