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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刑事化未能提高阻嚇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7-1-21          流覽次數: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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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刑事化未能提高阻嚇



嘉賓於台上輪流發言


馮炳傑

    民衆講壇探討非法旅館隱患

    專家:刑事化未能提高阻嚇

    【本報消息】民衆建澳聯盟昨日舉行“民衆講壇”,以“治安罪案隱患多、非法旅館何時休”為題討論。特邀法務局法律草擬廳代廳長馮炳傑、旅遊局監察處長梁寶祿、澳門警務廳警司陳國祿、海島警務廳副警司楊雪榮、議員宋碧琪、時事評論員梁啟賢及民衆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一同探討。

    刑事化需深入商討

    講壇昨日上午十一時於民衆建澳聯盟綜合活動服務中心舉行,由澳門時報協辦,吸引大批居民參與。陳德勝稱,《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至今七年,但就現時情況而言,未能有效解決非法旅館問題,認為法例存在漏洞,例如未能針對真正經營者執法及只查封涉案單位等。鑑於新口岸及關閘一帶的非法旅館有死灰復燃跡象,並開始向氹仔豪宅區蔓延,認為有刑事化必要。促請修法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加大阻嚇力,以及實行流動電話實名制,以便追查真正經營者。

    馮炳傑稱,非法提供住宿刑事化問題,由於非法提供住宿為没有特定被害人的案件,故刑事化後一般會以危害公衆利益起訴,但一般刑罰較輕,未能起較大阻嚇,以及刑事化處理程序較行政處罰繁複,需時較長,故刑事化需作更深入商討及考慮。期望透過完善現有法律,如加強與地產商合作,就租賃合同作公證等。

    周邊非法活動圖利

    梁寶祿表示,《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自一○年起生效至今,當局合共展開逾一千九百次行動,巡查逾二千六百個次單位,成功查封九百三十四個次單位,單位住宿人數逾四千人。根據住宿者口供,大部分非法旅館非以經營住宿獲利,而是利用周邊非法活動帶來收益,如賣淫和販毒等。

    陳國祿稱,去年警方針對澳門半島非法旅館展開逾四百次行動,巡查近一千一百個單位,當中一百六十多個單位證實為非法提供住宿的旅館,多以偷渡者、販毒及賣淫人士等入住。楊雪榮稱,一五年於氹仔區及路環區共揭發十二宗非法旅館案,去年有八宗。警方未來會繼續加強打擊,防患未然。現時離島區情況仍可控制。

    宋碧琪稱,非法旅館為本澳治安及居住環境帶來隱患,當局需轉變思路,加重罰則,讓居民有安心居住的家,從源頭控制出入境旅客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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