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家倫質都更立法時間
【本報消息】“舊區重整”、“都市更新”談論多年無實質進展,議員施家倫提出書面質詢,要求當局交代立法時間表以及相關施政方針。
施家倫提到,從“舊區重整”轉到“都市更新”,政府來回折騰多年,無實質進展。政府一再表示將舊區重建列入優先施政的方向,強調法律先行,但至今為止,如此重要的民生法案仍然未見立法蹤影。
都市更新有其迫切性,成為廣大市民的強烈訴求。目前三十年以上的舊樓數以三千計,且與日俱增。舊區環境惡劣,社區配套不足,道路嚴重超出承載力,交通陷入死結,市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當局一再表示急民所急,優先推動都市更新立法,雖然有努力,但以成果計算,至今未見有任何實質成果,即使現在也是將立法的責任推卸到都市更新委員會。很多市民認為,有關做法非常不負責任。
明確官員問責機制
他指出,依照當局過往的立法模式,有急切的重要民生法案,法務部門或者相關範疇的部門都會主動起草文本,為何《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至今未見有所行動,仍然交由都市更新委員會研究?當局會否遵循一貫做法,盡快起草法律草案,且交至都市更新委員會討論及向社會各界諮詢?當局在舊區重建立法屢次爽約,對都市更新至今未有全盤計劃,甚至行政長官早前表示的“政府主導都市更新”也未見有部門在施政方針上有實質的行動配合,當局在今、明兩年的施政中,對於行政長官早前表示的“政府主導都市更新”、“立法為先”、“撥出土地興建暫住房”會有何配套的行動計劃?會否明確相應的官員和問責獎勵機制,推動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