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增阻嚇 消費保權益
消委會昨公佈去年工作報告,全年受理七千四百多宗個案,兩成五為投訴個案,涉及總金額逾四億二千萬元。通訊器材、房地產、電訊服務、公共交通與食品及飲品類,位列最多人投訴前五項,佔投訴個案總數近半,情況堪憂。
通訊器材之所以投訴最多,因部分經營者誠信欠奉,誤導顧客、失實推銷。更甚是有商號混淆“行貨”與“水貨”,過度吹噓手機功能,又隱瞞與商品有關重要訊息,損害消費者權益。
其次房地產全年投訴個案較前年激增四倍多。電訊服務及公共交通方面,亦相繼收到不少投訴。公交領域較多投訴是的士服務,以濫收車資及拒載等最嚴重。至於食品及飲品類亦處投訴前列,與呃秤、出售過期及懷疑冒牌貨等有關,皆對居民健康,以及澳門旅遊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不難發現,多個被消費者投訴較多的領域,都與旅遊服務行業息息相關。澳門歷來都是一個具人情味的旅遊城市,誠信有禮、可靠老實、童叟無欺,是澳門旅遊業的軟實力。然近年不少環節的服務水平良莠不齊,居民受氣,亦給旅客留下壞印象。個別不良分子更存心坑客,損害了整個行業的形象。
對此,專責部門宜推動各商號秉持優良傳統,做生意守法誠信,推動加入“誠信店”行列,共同提升旅遊誠信度。社區間廣泛推動有禮文化,引領商戶以禮待客,增強旅客購物樂趣。
國慶黃金周來臨在即,預期來澳旅客絡繹於途,各行各業再迎商機。消委會苦口婆心說教講理,不如於大節前主動出擊,與跨部門加強部署和協作,如收到居民及旅客投訴,及時跟進,協調解決問題。嚴格要求業界自律經營,一旦出現不規則行為,應以公佈店名作阻嚇,保障消費者權益。
保障消費權益的立法如同蝸步,至今石沉大海,宜加快進度,賦予消委會執法權限,真正擺脫“冇牙老虎”形象,對惡意坑客、欺詐消費者等行為零容忍,嚴厲處罰,甚至釘牌,以儆效尤。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