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收回兩閒置地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日刊出運輸工務司司長兩份回收閒置土地批示,再宣告兩幅土地的批給失效要回收,一幅在氹仔北安填海區,另一幅在外港新填海區,兩地面積共八千六百五十平方米。
第一幅土地位於氹仔北安填海區信安大馬路及興隆街交界,稱為“O4b”地段,面積二千一百七十平方米,屬工業用地,原批給Polymar Internacional-Fibras Opticas, Limitada,以興建一幢樓高一層,並由承批公司直接經營的生產光學纖維電纜廠房的工業樓宇。
第二幅土地位於外港新填海區,稱為地段12(A2/g),面積六千四百八十平方米,屬商住用地,原批給Fomento Predial Golden Bowl, Limitada,以興建一座由三層高裙樓及兩座十三層高塔樓組成的分層所有權制度的大廈,作商業、住宅及停車場用途。
兩批示指出,上述兩地原承批人均無在合同訂定的期限內履行土地利用義務,故按《土地法》規定,其批給失效要回收,土地上任何形式的改善物在無任何責任或負擔下歸還澳門特區,土地將納入國家私產。兩承批公司可在通知日起計三十日內,向中級法院提司法上訴,亦可在十五日內向作出行為者即行政長官,提出聲明異議。現時特區政府已宣告了二十多幅土地批給失效,絕大部分在司法上訴中,但仍無一幅開審。
政府公報另刊出工務局長批示,該局原土地管理廳長羅曉靖的定期委任因他處於無薪假狀況而自動終止,五月五日起返回原職即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