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建澳論壇探討租務法
有意見認租金調整宜設百分比
【本報消息】由議員提案的“租務法”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現正細則性審議。民眾建澳聯盟主辦的民眾講壇昨日就以“法律修訂可否有效根除租賃亂象?”為題,與居民探討。
民衆講壇昨日下午三時在民衆建澳聯盟綜合活動服務中心舉行,議員宋碧琪、大律師李慧聰、房地產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陳迎金、離島社諮委陳冰冰等出席。
宋碧琪表示,由議員提案的“租務法”建議引入租金調整機制,由行政長官設置租金調升幅度上限;並針對“租霸”甚至是非法旅館的住宿亂象,建議引入認筆跡機制,即加上第三方見證,維持事實認證,當出現問題時可作為依據,以便行政申訴、司法申訴。同時,亦可讓當局掌握租賃雙方的情況,杜絕假身份名義轉租。另外,法案建議引入仲裁機制,以解決租賃爭議。
陳冰冰提到,現時租賃市場面對最多的投訴是“租霸”問題、拖欠租金情況,以及商戶反映租金上調幅度過大,尤其是租霸問題,即業主不願再租屋予租客,或年限已到但租客卻不搬走,甚至不交租金。現時本澳法律難以有效、快速促使租客離開,故“租霸”問題一直困擾租賃市場。因應法律滯後,無論業界、民間的訴求強烈,現階段是時候修法,以滿足市場發展。
至於以行政手段限制租金上升幅度與自由市場兩者是否存在矛盾?陳冰冰認為需找到平衡,在考慮科學及持續發展下,若市場失控時,政府就應適度監管,讓市場回復平穩發展,令加租情況不致擾亂民生。不少專家均指出,在租金限制上,不應訂立基本租金,而應是偏向調整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