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香港站
職位類型:
 

       

粵華僑權益法獲通過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5-8-2          流覽次數:189
分享到:

粵華僑權益法獲通過

    粵華僑權益法獲通過

    續領取基本養老金離退休醫療待遇

    【本報記者廣州一日電】中國第一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綜合性地方法規——《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正式獲批,明確出國定居華僑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應當繼續保留,可以繼續領取基本養老金,同時回廣東就醫還可享受離休、退休醫療待遇。

    廣東是中國第一僑務大省,近年為解決海外僑胞、歸僑僑眷反映比較多的華僑子女回國就讀公立高中、“雙證過期”的回國華僑辦理定居等問題,廣東省僑辦制訂《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並正式獲省人大審議通過。

    條例顯示,華僑在廣東活動,其持有的中國護照具有與內地居民身份證同等的身份證明效力;華僑可以依法憑護照在廣東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住宿登記等事務。

    條例指出,華僑出國定居前已經參加內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應當繼續保留;華僑在廣東省再就業應當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其出國前後的養老保險關係按照國家和粵有關規定接續,繳費年限及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華僑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法定條件的,可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華僑領取基本養老金後出國定居的,可繼續領取基本養老金。

    在醫療保障方面,在廣東離休、退休後出國定居的華僑回廣東省臨時就醫時,可以按照國家和粵有關規定享受離休、退休醫療待遇。

    條例還特別關注華僑子女、華僑學生的教育權益。條例明確,華僑子女在其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其父母在粵工作所在地就讀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享受當地戶籍居民適齡子女入學同等待遇,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其辦理入學手續。華僑子女有粵戶籍的,其參加高考,教育、招生等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網站主頁  |   人才求職  |   企業招聘  |   培訓頻道  |   新聞中心  |   Talk853.com  |   Bid853.com  |   關於我們  |   聯繫我們
鄭重聲明 :本網只提供公司和求職者之間一個網絡交流平臺,不涉及任何公司與求職者之間的勞務關係.
未經澳門人才網同意,不得轉載澳門人才網之所有招聘及相關信息
Copyright© 2005-2024  澳門人才網(www.Job85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顧問:麥興業大律師樓
Powered by 澳門長江網絡有限公司(互聯網服務牌照0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