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屋法租戶諮詢會今舉行
【本報消息】房屋局訊: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的內容與社屋租戶息息相關,房屋局諮詢期內安排公開諮詢會外,亦為社屋租戶舉行諮詢會,進一步收集租戶的意見及建議。該場社屋租戶諮詢會於今日下午三時半在石排灣社屋樂群樓第二座地下E室舉行(鄰近石排灣巴士總站),因場地有限,座位先到先得。
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的公開諮詢,諮詢期至九月六日。諮詢文本除了建議訂定明確的富戶退場機制、引入社屋管理扣分制度外,亦建議修訂申請條件;放寬長者申請人的總資產淨值限制;放寬已享受經濟房屋、四厘利息補貼制度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的家團成員的申請資格限制;飼養狗隻問題,另外亦會檢討不得擁有物業的規定,個人申請人的年齡下限及分配次數等,旨在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本澳居民的居住需要。
飼養動物方面,現行法例僅規定,租戶不應在家中飼養體型或特性會騷擾鄰居及影響該樓宇衛生的動物,對於違反規定者,可被科處最高八百元的罰款。鑑於有關違規情況存在取證上的困難,故諮詢文本提出了兩個建議,分別為禁止飼養狗隻,又或限制每家團飼養一隻狗,且租戶須事先獲得局方批准才能飼養。諮詢文本亦建議為已飼養狗隻的社屋租戶設有過渡性登記制度。
此外,為加深公衆認識諮詢內容,房屋局分別於澳門及路環進行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巡迴展覽,即日起至八月二日在綠楊花園休憩區展出,隨後展出時間及地點分別於八月二日至十七日在祐漢街市公園、八月十七日至廿八日在三盞燈休憩區、八月廿九日至九月六日在石排灣樂群樓休憩區。
房屋局亦將繼續於八月廿二日下午三時半在該局舉行公開諮詢會,歡迎巿民踴躍參與。發表意見及建議可郵寄至青洲沙梨頭北巷一○二號(抬頭請註明“修訂《社會房屋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或傳真至2830-5909;或電郵至info@ihm.gov.mo,又或於網上填寫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