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有禮周日三盞燈上演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關注到近年不少交通意外涉及行人亂過馬路、駕駛者斑馬線前不禮讓及駕駛安全意識薄弱所致,為持續提高市民、駕駛者及旅客的交通安全意識,交通事務局今年再度推出“交通有禮”劇場。
在七、八月每逢周日,穿着鮮艷、醒目服飾的演員將現身於本澳不同區份的斑馬線或交通燈等過路設施,透過誇張表情和幽默的肢體語言,引導行人遵守交通規則,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以及宣揚正確的過路禮讓態度,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
“交通有禮”劇場共九場,首場已於本月五日假新馬路與南灣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上演,兩名穿着鮮艷、醒目服飾的默劇演員會於交通燈位置,演繹多個有關交通安全的劇目,透過演出及與市民互動的過程中,宣揚如何正確使用過路設施安全橫過馬路及駕駛禮讓的訊息。
餘下八場分別於七月十二日在嘉路米耶圓形地(三盞燈)的斑馬線;七月十九日在關閘廣場的斑馬線;七月廿六日在葡京路與亞馬喇前地交界的交通燈;八月二日在氹仔地堡街及黑橋街交界的斑馬線;八月九日於高士德大馬路與連勝馬路交界的交通燈;八月十六日於祐漢街市附近的交通燈;八月廿三日於區華利前地的交通燈;八月三十日於高士德大馬路與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上演。每次上演兩場,每隔三十分鐘一場,每場約半小時。演出期間,演員會將紀念品贈予遵守交通規則的市民和旅客,以作獎勵。
交通事務局期望除主動走進學校、社團、機構舉行交通安全講座或工作坊外,可以通過更多不同形式的活動,喚起市民和旅客重視交通安全,自覺養成正確的出行習慣。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駕駛員接近車行道上標明供行人橫過的通道時應減慢車速;接近有信號標明的人行橫道時,如該人行橫道非由交通燈或執法人員指揮車輛通行,駕駛員應減速或於必要時停車,以便讓正在橫過車行道的行人通過。駕駛者在斑馬線不讓行人先行,可被科處罰金六百至二千五百元,累犯者則可被科處罰金一千二百至五千元,以及禁止駕駛兩個月至六個月。同樣地,行人在橫過車行道時,應注意來車的距離及車速,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盡快橫過。在裝有交通燈的人行橫道上,行人應遵守交通燈號的指示,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被科處罰款三百元。不論是駕駛者或是行人,同是道路的使用者,均須遵守交通規則,為共建安全和諧的交通環境履行公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