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方:明確修法日程利建言
△社協執委會勞方代表李振宇表示,勞方早已提出修訂《勞動關係法》和《聘用外地僱員法》須遵循的三個原則:一是務必要結合《國際勞工公約》的規定和世貿組織提出的“核心勞動標準”,體現社會文明進步;二是絕不原地踏步,在總結過往修法不足,汲取修法經驗和前線執法經驗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基準;三是應注重社會基礎,應在諮詢廣大僱員、市民、法院、檢察院和前線執法人員等重要對象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進行。
李振宇強調,勞方認同整體修法,但宜按輕重緩急,針對一些社會期望比較強烈的議題或存在的問題,如增加產假日數,設立侍產假、設立長期服務金和處理疊假等,優先討論和處理。同時,社協應該有個明確的修法日程,讓市民和民間社團能夠知道修法規劃,積極、有序建言獻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