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蔚雲為港澳鞠躬盡瘁
被稱為“四大護法”之一的著名法學家,原港、澳基本法草委,原港、澳特區籌委,原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憲法研究會名譽會長,北京大學教授,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蕭蔚雲,逝世至今十周年。他在港澳基本法起草、兩個特區成立籌備工作、推進“一國兩制”實踐以至創建港澳特區制度所作的貢獻一直獲得各界高度評價。
蕭蔚雲是湖南祁陽人,一九八五年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開始,與港澳地區結緣。他在一九八八年任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並任政治體制專題小組召集人。期間亦兼顧香港特區籌委會預備工作委員會政治體制專題小組召集人、香港特區籌委會政務小組召集人。一九九八年澳門特區籌委會成立,任政務小組召集人。一九九九年與邵天任、許崇德、吳建璠等原草委針對香港終審法院有關居留權案件的判決問題發表評論,被稱為“四大護法”,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回歸後,他在二○○○年應澳門科技大學邀請創建法學院並任院長,○二年任中國憲法學會名譽會長。同年十二月獲前行政長官何厚鏵授予榮譽獎狀。蕭蔚雲在二○○三年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翌年到香港講解基本法關於政治體制內容的立法原意,時任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名譽院長。二○○五年一月廿一日,蕭蔚雲於澳門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