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索取病歷資料
問:客戶向保險公司購買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向醫療機構索取該客戶的病歷資料時,是否要先取得客戶的同意?
答: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病歷資料屬敏感資料。在處理這類個人資料時,除了須具備《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任一正當性條件外,例如資料當事人明確同意等,還須符合處理敏感資料所需的其他正當性條件,例如資料當事人對處理給予明確許可等,故保險公司必須遵守有關的規定方可處理敏感資料。
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及第七條。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線:2871-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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