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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評鑑制成效為本
        來源: 澳門日報          發佈時間:2015-4-2          流覽次數: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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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評鑑制成效為本



高教辦介紹會助院校加深了解高校評鑑制度

    高校評鑑制成效為本

    下學年推新辦課程評審先導測試計劃

    【本報消息】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訊:日前舉辦《通用能力指標框架》介紹會,邀請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署理總主任/高級評審主任胡兆勳及助理評審主任容潔瑩,介紹經徵詢本澳高等院校意見後修改的《通用能力指標框架》的內容,並解答高校代表的提問。與會者均認為,介紹會有助加深了解《通用能力指標框架》內容。

    為完善本澳高等教育體制,推動本澳高等教育素質的持續提升,在《高等教育制度》的法律草案中,建議新增有關設立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的內容。高教辦職務主管葉家悅表示,高等教育評鑑制度以持續改進為核心精神,其設立目的為檢視高等院校的運作和課程是否符合院校自訂的辦學宗旨,推動院校持續自我完善,並讓院校了解本身的優勢及可優化的空間,以確保院校的管理運作及課程質量達國際標準,從而使本澳的高等教育與國際接軌。她又提到,經與本澳高等院校多次的協商和溝通,高教評鑑制度取得以“成效為本”為評鑑方向,分為院校評鑑和課程評審兩個層次。

    胡兆勳表示,評審局獲高教辦的委託,開發評鑑標準的工具,制訂院校和評鑑機構將採用的指引。他解釋由於現時沒有評鑑機構於澳門設立,故需借助外評機構評鑑。由於不同的評鑑機構遵從不同的評鑑準則,為保障各評鑑項目能切合本澳院校的辦學特色,故制訂各評鑑項目的指引,供院校和外評機構使用。

    容潔瑩表示,評審局在制訂《通用能力指標框架》時,參考了香港、歐洲、澳洲、馬來西亞等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經驗,並結合本澳高等教育的實際情況而制訂。早前已先後透過諮詢會及焦點小組訪談等方式,聽取本澳高等院校對於有關框架的草擬文本的意見,確保框架能讓本澳高等院校在制訂課程時擁有彈性和自由度。

    有與會者表示,評鑑制度以“成效為本”為方向,預料院校的教學模式亦需朝該方向發展,院校推行“成效為本”的教學模式則需時逐步推進。胡兆勳回應時指出,“成效為本”為一個政策方針,近二十年“成效為本”已成為國際高等教育界的發展趨勢,不同院校已朝這個方向發展。

    此外,職務主管葉家悅表示,為測試《院校認證指引》、《院校質素核證指引》、《課程認證指引》及《外評機構指引》的通用性和實操性,高教辦將於下學年推出“新辦課程評審先導測試計劃”,感謝獲得院校的支持和積極參與。未來高教辦將會根據有關測試結果,檢視是否需要調整相關指引。

    當日出席介紹會的院校領導及代表包括:旅遊學院院長黃竹君、副院長甄美娟;澳門理工學院副院長殷磊;澳門大學教務長彭執中;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廳長林壘立;澳門城市大學代校長彭樹成;聖若瑟大學助理校長楊誠;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副院長邢志紅;澳門科技大學教育發展總監祈務晨;澳門管理學院教務長利開健;中西創新學院政及財務部主管黃翠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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