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明年試行家事調解
舊區重整冇影 司長回應研究
政府擬來年推出家事調解試行計劃,亦會修法推動“先調解、後訴訟”,將來冀把調解制度延坤至其他民生範疇。不過,“舊區重整”立法工作仍是霧裡看花。
議員黃潔貞關注當局如何推廣家事調解制度。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長朱琳琳稱,調解制度有助提高司法效率,當局冀明年推出家事調解試行計劃,由該局法律人員及社工局社工兩軌並行進行調解工作,現時兩局已成立了推行家事調解計劃的工作小組,社工局社工已前往香港接受培訓,下月亦會進行家事法律培訓。同時會加強與民間組織及社服機構合作,提高家事調解的認識及意識,現已舉行研究會,將辦工作坊。
她續指出,在法制方面,今年會提出修訂《民事訴訟法典》,將引入相關規定,推動“先調解、後訴訟”。同時,將修改訴訟費相關法律,冀通過豁免訴訟費增加誘因,鼓勵大衆多使用調解機制。除制訂家事調解守則外,長遠亦會制訂規範調解制度,從程序、證據保密性等方面規範,冀日後將調解服務推廣至房屋物業管理、消費、交通意外等其他民生範疇。
議員施家倫批評,市民苦等十年的“舊區重整法”,在施政報告中僅以一筆帶過,社會亦無從得知新引入的“都市更新”概念何去何從。質詢舊區重整斬件立法是否依舊是政府的“優先”立法方向?何時向立法會提高相關法律文本?經追問下,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稱,法務部門需要與職能部門就整個舊區重整法規作研究,才能決定最終如何立法。
另外,議員梁安琪提問的法律清理時間表,以及黃潔貞追問的性犯罪議題,均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