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續議動保法
以動物做實驗須申請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昨日第二次與政府代表討論《動物保護法》法案。法律生效後,學校等單位如須使用動物作科學實驗,要向民署申請及交計劃,一常會主席關翠杏呼籲教育界等留意法案。
籲教育界留意法案
會上繼續探討是否所有動物皆要納牌,未有結論。政府承諾盡快與街市、屠宰業界溝通,強化執行宰殺食用動物指引,避免日後無心之失。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民署管委會主席黃有力、委員吳秀虹等政府代表出席。關翠杏會後表示,會上主要討論各項定義。法案建議,要使用動物作科學實驗的機構,須向民署申請許可,每次提交申請書及動物科學應用計劃。委員會稱現時無規定,關注政府有否與教育界等溝通,日後有否足夠資源應付申請。政府認為問題不大。關翠杏呼籲相關單位留意法案,避免將來帶來困擾。
人道宰殺食用動物
委員會亦分別討論飼養及經濟食用動物,在法律實際操作時可能遇到的問題。法案規定飼主有責任不得遺棄及虐待動物,要為動物提供適當食水及充足的活動空間。雖法案保護所有非人類脊椎動物,但政府祇要求狗隻納牌,在不清楚誰人飼養了甚麼動物的情況下,委員會質疑當局如何確保飼主已盡責、如何介入保護其他動物?政府認為,若所有動物皆要納牌,當局工作量會過大,亦擾民。委員會未有結論,冀社會提供意見權衡。
另外,宰殺豬、牛、羊等食用動物時,應採用對動物造成最少痛苦的人道方式。民署稱,現時對業界已有指引。委員會擔心指引無法律效力和違規罰則,現時業界了解指引及遵守程度成疑。政府承諾法律通過前盡快與業界接觸,着業界遵守指引,避免法律生效後因習慣而產生爭議。